课程中心

首页 新闻公告

新闻公告

关于遴选首批河南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提质建设项目的通知

2023年06月27日 08:24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河南大学深化以质量为导向的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学校重点推进“金课”“金团队”“金教材”和“高平台”建设,为“金专业”提供强力支撑。课程中心按照“四金一高”建设要求,以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及校级 “示范课”建设为基础,分批次开展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提质建设项目。具体遴选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以课程“提质”为目标,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打造教学团队、优化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模式、规范课程管理、加强课程信息化资源建设,积极推动“互联网+”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金课”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校人才培养的“质量革命”,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二、建设目标

实施校院两级共同建设,分批次推进专业核心课程提质建设,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优化课程内容体系,推进课程改革创新,实施科学课程评价,严格课程管理,夯实课程教学团队,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课程建设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立足课程数字化平台,完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课件、课堂教学视频、教学辅助材料、课程考核等课程资源,采取过程性评价、试题库、教考分离等新兴考核方式,逐步达成“1节课堂+2~4小时课外学习”的学习投入目标。2023年底,完成首批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提质项目建设。

三、遴选范围

本项目建设的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是指纳入2022版本科专业学生培养方案中的学科基础平台课、专业基础平台课、专业限选课。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要对照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专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课程建设,遴选推荐不超过3门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已通过河南大学第一批示范性课程评审验收的课程直接纳入本项目,不占学院指标。

四、申报资格

一)申报课程应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核心课程,在最近一学年(2022-2023学年)实际开课并将在下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继续开课的课程。

(二)申报课程应有实质性创新和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利用课程数字化建设与管理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混合式教学和持续建设。

(三)课程团队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课程入选后,课程负责人需继续推动课程建设不少于3年。原则上课程主持人限申报一门课程。

(四)课程负责人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获批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含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程、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示范课、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等);获得校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具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教学成果;已入选校级“示范课”建设;荣获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等荣誉。

五、建设内容

(一)优化课程团队结构。强化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的师资交流,构建分层次、分专业特长的课程团队。打破以往课程团队机械分段、随意分工的授课模式,充分利用不同教师的优势,鼓励课程团队从科学前沿、基础理论、实践训练、学业拓展等环节进行分工,全面提升课程质量。

(二)加强课程思政引领。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学全过程。修订教学大纲,根据课程所属学科性质特点,结合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拓展重点、融入载体、教学方法等,同步制作新课件。将价值导向与知识传授相融合,在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中,引导学生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四个自信”。

(三)提升课程内容挑战度。提升课程“挑战度”,将学科研究新进展、实践发展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纳入课程,增强课程内容的“高阶性”“创新性”。以学习产出为导向,明确课程对培养目标达成度的贡献,细化课程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的教学目标与任务,开展课程教学达成度评价,并依此对课程进行持续改进。

(四)深化教学模式融合创新。主动适应高等教育的新形势,在学校课程数字化建设与管理平台建设完整课程,积极探索新形态课程建设。加强研究性、项目化、探究式、参与式教学,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充分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强化教学形式的先进性和互动性。

(五)完善课程考核形式。丰富考核形式,建立以激发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为着力点的评价制度。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鼓励开展非标准答案考试,提高过程性评价在学业考核成绩中的比重,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思维的创造性,展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六)打造精品教学资源。注重教材建设,鼓励教师编写符合教学要求、具有我校特色的省级、国家级高水平教材;重视电子教材、授课录像、网络课件、案例库、试题库、参考资料等在线课程资源建设与积累,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自主学习资源。

六、项目实施

本轮本科专业核心课建设项目的实施分为教学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立项、教学实施、中期检查、评价验收五个阶段。

(一)教学单位推荐

教学单位是课程建设和质量保障的主体,要根据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限额自主确定推荐课程,组织完成相关课程申报材料的初审与提交,并支持教师完成课程持续建设。

(二)学校评审立项

课程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认定。

(三)教学实施

任课教师从下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必须在课程数字化建设与管理平台上建设完整课程,高标准、严要求实施课程教学,通过课程数字化建设与管理平台做好教学过程记录,以备达成性评价时举证。课程中心将协调学院,安排督导、专家共同对课程实施过程进行观测。

(四)中期检查

学校将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学期中段(预计10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进行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于课程建设内容不符合规定、进展慢、质量低的课程启动督促整改或退出机制。

(五)评价验收

相关课程自立项后的一学期结束后,课程中心聘请专家通过评审系统对课程提供的课程建设效果及过程性材料进行评审验收。

七、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一)强化建设责任。学院要统筹做好课程建设规划,建立学院课程建设支持和激励机制,支持“金课”“金团队”“金教材”建设,为打造“金专业”提供支撑。

(二)经费资助。获批专业核心课程提质建设项目的课程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前期已获得校级“示范课”资助且入选本次建设项目的课程,给与差额资金资助。以上资助均分期拨付,启动建设即拨付80%,通过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后拨付剩余经费。鼓励各学院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配套。

(三)动态管理。学校将对认定立项建设课程的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或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将启动整改或退出机制。

 (四)引领示范。相关课程一经认定,须同意开放所有课堂教学环节,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八、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下午5点前将《河南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提质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命名:学院名称+汇总表)、《河南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提质建设项目申报书》(命名:学院名称+姓名+课程名称)纸质盖章版提交至金明行政楼341,电子版发送至 hdkczx@henu.edu.cn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为保证课程的建设质量,课程中心将组织获批立项的课程负责人完成课程建设平台使用、课程建设成效考核标准等相关内容的专项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课程中心 元媛 联系电话:22197772


附件:

附件1:《河南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提质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2:《河南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提质建设项目申报书》


  河南大学教务处 课程中心

2023627